本報1月10日北京電 記者薑東良 記者今日從主題為“建設法治中國、重啟絲綢之路”的第四屆中國公司法務年會(北京會場)獲悉,目前,我國中央企業全系統已經擁有了超過2萬名的企業法律顧問,在企業經營中把脈問診。
  “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組織體系逐步建全。目前,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全部設立了專門的法律事物機構,其中九成以上為一級獨立的職能部門,擁有超過2萬名的企業法律顧問,其中,83%的專業人士具有各類法律專業資格。”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副局長肖福泉在會議上介紹說。
  肖福泉說,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的風險防範、業務領域、價值創造、權益保護等等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。中央企業只要涉及到規章制度、重要決策、經濟合同制等方面都必須經過法律顧來把關問診。中央企業的法律顧問在涉及企業的國際化經營、涉及企業的投資、併購、改製、重組、知識產權等一系列領域中的作用日益彰顯。我們統計,近3年來中央企業的法律顧問通過與社會律師的密切配合和廣泛合作,妥善處理和應對了一系列重大法律糾紛案件,直接或者間接為中央企業輓回的經濟損失超過了560億元。
  肖福泉說,中央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機制日益健全,中央企業按照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,特別是在企業法律顧問職業的一系列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當中,通過明確職責清晰、程序嚴密、運轉高效的法律工作體系的一系列制度體系建設,使法律審核成為企業經營發展等各個領域必須納入的重要、不可缺少的結點。下一步中國企業法律顧問將正式納入國家職業大典的範疇。  (原標題:中央企業普建法律顧問制度 2萬名法律工作者為央企經營把關問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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